104學年度中醫系清寒獎學金開始收件
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04年10月20日(星期二)17:00截止
送件方式:備妥申請文件,與申請表一起交至第二醫學大樓四樓中醫學系辦公室。
申請資格:
1. 依規定完成註冊程序之本系學生,
2.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,操行成績 80 分(甲等)以上。
3. 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。
4.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提供相關證明。
申請文件:
1. 申請表
2.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需有103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)
3. 清寒證明
4. 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切結書
(併於申請表)
5. 前一學年成績單
獎學金金額:由審查委員會依申請人數及獎學金餘額綜合評估。